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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-失业保险
2018年新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享受待遇

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享受待遇

 

 

一、 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:

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(12个月),非本人意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。

二、 失业保险金享受待遇:

缴费年限(按照整年计算)

享受待遇时间

享受金额/月

1年(12个月)

3个月

1037元/月

2年(24个月)

6个月

1037元/月

3年(36个月)

9个月

1037元/月

4年(48个月)

12个月

1037元/月

5年(60个月)

13个月

1037元/月

6年(72个月)

14个月

1037元/月

7年(84个月)

15个月

1037元/月

8年(96个月)

16个月

1037元/月

9年(108个月)

17个月

1037元/月

10年(120个月)

24个月

1179元/月

 

注:1、农村与城镇享受待遇一样;

2、本地户口(鲅鱼圈、熊岳镇)领取失业金期间给其上医疗保险;

3、失业保险金如果在离职单位没有享受可以在下一家单位累积计算,享受待遇。(注:准备前一个单位的:①劳动合同②就业登记表③解除(终止)劳动合同登记表  ④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   ⑤劳动用工备案(变更、解除、终止)人员名册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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